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葳蕤 2008-3-23 20:47

医院有望实行“药房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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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color=navy]        所谓“药房托管”,即医院委托药品经营企业对其药房进行管理。医院药房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权仍属医院,经营权则交给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利润双方分成。[/color][/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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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color=navy]        我省医院药房托管自2005年武汉市江岸区北湖医院药房委托武汉万佳乐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开始,先后有多家医院走药房托管之路。虽然各自托管的条件不同,但普遍反映药房托管不但能解决药价虚高问题,还能制止医药代表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商业贿赂行为,同时还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入。根据我省医院药房托管情况来看,实施药房托管对医院、托管企业、老百姓、社会,都可谓多赢之举。药价普遍下降,老百姓(患者)得到实惠长期以来,药价虚高、老百姓看病贵、医药销售中的腐败黑洞,成为人民群众痛击的焦点。而产生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医院集看病和开药卖药一体,缺少有效监督和竞争机制。实施药房托管以后,由于药品经营企业直接对患者销售,减少了药品流通渠道中一系列中间环节,药品进价的降低,使得患者在医院可以享受到平价药店的药品价格。[/color][/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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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color=navy]        托管以后,由于医院药房价与市场价持平,患者不必拿着处方到市场零售药店购药,从而保证了医院处方不流失。医院实际病人增多了,总体效益也增加了。减少医院的人力、财力和精力药房托管后,由于药品价格降低,带动了医院就诊人次的增加,医院药品销量也逐步增加,医院总体收入稳步增长,药品收入占医院总体收入的比例逐渐下降。[/color][/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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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color=navy]        实施药房托管后,药剂科不必储备药品,既减轻了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压力,又不存在过去由于药品储存、养护和发送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同时,药剂科人员减少,工作职能得以优化。托管后药剂科大部分人员可分流到托管药品经营企业工作,减轻院方负担,并不再为药品的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库存控制、品种配置、发送、财务结算等而忙碌。一部分人可腾出主要精力,加强指导和监督医生合理用药,进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与报告、病患者用药咨询等临床药学工作。实施药房托管,能充分发挥医院药学工作者的作用,提高医院整体的诊疗水平和社会效益。药品经营企业作用得以更好发挥,市场更加拓宽[/color][/size][/b][b][size=4][color=navy]通过GSP认证后的药品经营企业,长期专业化的经营药品,对所经营药品的品性、技术细节和发展趋势有深刻认识,能及时为医院提供最新的医药信息和科技成果,准确捕捉到药品市场行情,对供货厂方的选择、药品的运输、验收、储存、养护等管理环节上,更加专业和精细。在药房的药品管理上更加专业化、细分化、规范化,在降低流通管理成本上也有自己的章法。[/color][/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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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color=navy]        药房托管模式使药品的生产方、流通方和使用方沟通渠道“变宽变短”了,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能直接了解终端客户的需求,对产品的质量需求等信息可以得到直接反馈,使得服务和产品更具针对性,减少了研发生产的盲目性,能促进医药产业的良性循环。对医药企业本身来说,只有规模大、品种全、质量有保证、信誉好的经营企业才能获得医院药房托管的机遇,这将对那些大型批发经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购销渠道宽、资本雄厚、管理规范的企业提供新的商机,而那些缺乏实力的商业企业必将在竞争中逐步被淘汰。有效遏制医院药品中的商业贿赂“以药养医”的模式,导致药品销售的终端市场在医院,大中医院收入近半数是药品,小医院主要靠药品收入运转。由于医院始终处于药品销售的优势地位,大大小小的药商都不得不去“讨好”医院,以致药价虚高不下,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时有所见。医院药房托管后,药品托管给公司经营,让公司直接占领这块终端销售市场,避免众多的医药代表为了吃到这块“唐僧肉”而行贿,也使困扰多年的医生开大处方、拿药品回扣的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可切断医药代表、医院、医生的“利益链”,从而遏制医院药品中的商业贿赂问题。[/color][/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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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color=navy]        药房托管并不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万能药”,其实质是药房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减少流通环节,遏制药品虚高定价、防止商业贿赂、降低药品价格、控制医院管理成本。药房托管作为一项全新的改革措施,我们应该以一个积极的态度去对待。[/color][/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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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color=navy]        医院药房托管,是医药改革、促进医药分家的一个突破口,医院对药房的所有权没有变,只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医院对药品的经营机制有所改变。解决药价虚高和药品购销领域中的贿赂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仅靠药房托管是不够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按市场规律,推动药房托管的开展,加强监督管理,尤其在药品采购、价格、处方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并加紧完善配套的政策、法规,使得药房托管能顺利开展下去,从而推动医药分离的彻底改革,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让医药产业得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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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將行 2008-3-23 20:49

好事啊~

doudoufee 2008-3-23 21:36

:victory: :lol

清莲 2008-3-23 21:40

确实是好事,好经别念歪了

壹將行 2008-3-23 22:10

楼上的~啥意思~木看明白~还斜了呢~嘎嘎

葳蕤 2008-3-24 07:25

[quote]原帖由 [i]清莲[/i] 于 2008-3-23 21:40 发表 [url=http://www.lltqc.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7016&ptid=11816][img]http://www.lltqc.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确实是好事,好经别念歪了 [/quote]
:handshake 国家卫生部曾经在媒体公开承认,在过去10年的医疗卫生改革工作中确实走过了许多弯路。包括目前在南京开始试行的“药房托管”制度也是处于探索阶段。不过现在卫生部门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也充分注意到了目前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直接危及老百姓利益的各种弊端,相信随着一系列制度的出台,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应该能够逐步趋于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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