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论淄博车友会的特点(一)

行云流水 2007-9-25 11:35

论淄博车友会的特点(一)

[size=4]  我在淄博汽车贸易网注册时间为2007年5月20日。在本文正式行文之前,我查询了淄博汽车贸易网论坛的注册会员的注册日期,发现我算是注册最早一批会员了,同时也是第一批拥有淄博车友会会员证的正式会员。说来惭愧,虽然注册时间较早,但除了在贸易网论坛发表几篇又臭又长,几乎无人问津的原创帖子外,参加活动次数并不多,为淄博车友会所作的贡献也不大,也不算是热心车友,还经常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但经过几个月来的亲身体验和仔细观察,我发现淄博车友会(或称协会)有以下几个特点:[/size]
[size=4][/size]
[size=4]  一、淄博车友会具有合法正规性[/size]
[size=4][/size]
[size=4]  目前,网络上各个汽车论坛的车友组织多如牛毛。比如,在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的汽车论坛就有各个品牌和各个地区的车友会,还有游离于门户网站之外有自己独立网站的品牌车友会和地区性车友会。从组织形式上,只是各个品牌或者某个地区有个召集人性质的“头领”,机构不健全或者根本没有什么机构设置,在门户网站设立个板块或在互联网上申请空间搞个论坛。这些车友组织大多数都属于民间组织,没有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其实质就是非法民间团体。[/size]
[size=4][/size]
[size=4]  而淄博车友协会则不同,其合法正规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淄博车友会是合法组织。是经过淄博市民政局、贸易局正式批文成立的车友组织(淄民复[2007]17号,淄贸字[2007]34号),有法人代表,得到了淄博市民政局、贸易局、工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支持,市贸易局李庆洪副局长、市民政局邓红双副局长,市工商局段雪珺副局长等领导光临了成立大会。二是淄博车友会组织机构完善。车友会有法人代表,有秘书长、副秘书长,每个区县都有会长。虽然会长、副会长、各区县会长并不是被所有车友所认识,贡献也有大小,但至少说明了组织健全。[/size]
[size=4][/size]
[size=4]  车友以个人名义自愿加入的组织不管是在网络论坛上,还是在现实社会中都不是官方组织,本质都是民间社会团体。而社会团体的基本属性是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而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也就是说,成立社会团体要到行政、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否则就是非法组织,不受法律保护,应当予以取缔。[/size]

[[i] 本帖最后由 行云流水 于 2007-9-26 09:48 编辑 [/i]]

凉白开 2007-9-25 12:02

顶!!!!我认为车友会现在正朝着正规化、健康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着,这是我们淄博车友的一大幸事!正如行云大哥所说“车友以个人名义自愿加入的组织不管是在网络论坛上,还是在现实社会中都不是官方组织,本质都是民间社会团体。而社会团体的基本属性是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因此,车友会的发展与壮大也需要每个车友的共同努力!

醉清风 2007-9-25 12:12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姝中暖玉 2007-9-25 12:57

淄博车友会卧虎藏龙

[[i] 本帖最后由 姝中暖玉 于 2007-9-25 19:11 编辑 [/i]]

行云流水 2007-9-25 13:55

未完待续

清风伊人 2007-9-25 15:50

期待中。。。:lol :lol :lol

李明 2007-9-25 15:58

在表扬自己的时候贬低别人是不道德的!

行云流水 2007-9-25 16:15

呵呵,文中并未点名,欢迎对号入座。

李明 2007-9-25 19:02

楼主真敢啦啊!什么叫“在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的汽车论坛就有各个品牌和各个地区的车友会,还有游离于门户网站之外有自己独立网站的品牌车友会和地区性车友会。这些车友组织大多数都属于民间组织,没有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其实质就是非法民间团体。”和“不受法律保护,应当予以取缔。”且不说你是否敢把你的这些话发到各大网站的车友论坛上去,在淄博市的车友中你就站不住脚。说别人你可能不服气,山海间户外公社的牛仔大哥你可能知道吧,人家不仅把山海间户外公社搞的有声有色,而且自己去新疆上西藏。这样的好人好组织难道“不受法律保护,应当予以取缔吗?如果你年轻可以原谅你的无知,如果你想通过污蔑和贬低别人达到个人目的,那就劝你该干嘛就去干嘛。给你个链接去看看你的牛仔大爷吧。[url]http://www.huolieniao.net/read.php?tid=517486&fpage=3[/url]
:lol :lol :lol :lol :lol :lol :lol

李明 2007-9-25 19:12

百余户外运动爱好者到沂源山沟小学校“送礼”
      昨日上午7时,淄博“山海间户外公社”的130余位成员从张店出发赶往沂源县石桥乡大泉村,给村里小学的孩子们送去了书包、铅笔及衣服等生活用品,用他们的爱心温暖了那些可爱的山里娃。
   
  上午10时,记者跟随“山海间”的成员们到达了目的地,山沟里的小学校一下子热闹了起来。“这是给你们带来的书包,要好好学习啊。”“这是给你们的课外书。”“拿着足球,希望你们能过一个快乐的‘六一’儿童节!”……伴随着一句句关心的话语,一件件礼物送到了孩子们手中,让这些山里娃兴奋不已。
  
  据了解,“山海间”户外公社的成员都是户外运动爱好者,自2004年成立以来已组织过不少公益活动。谈起爱心捐赠,成员孙先生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我们这些喜欢户外运动的人喜欢大山,常被山里娃娃的纯真打动。于是,大家就想到了把爱心献给这些孩子们。”捐赠仪式结束后,“山海间”成员们走进了大泉村农民的家中,又自发地进行了现场捐款。据统计,此次活动现场捐赠物品及现金6200余元。(记者李凯 高金霞)

李明 2007-9-25 19:14

山海间的精英领袖------牛仔大哥


长城汽车金牌会员全国13个会员之一、山海间的创办人及精神核心领袖牛仔大哥,自创办山海间户外公社以来,三年来无偿的上百次带队引领山海间的驴子们游走山海之间踏遍了山东大大小小的山脉河流,多次带领我们到偏远的山区学校举办爱心募捐活动,三年来山海间已发展成鲁中地区最大最活动最有魅力的非营利性户外俱乐部,是山东淄博户外的骄傲,并让更多的人接触户外、认识户外、感受户外。
     牛仔大哥于2005年8月自驾探秘西藏历史四十多天,2006年8月6- 9月13号独自驾车走遍新疆历时36天,2007年3月29日独自游走黔东南,2007年6月参加环球DIY驶出国门走进老挝自驾之旅。记录和拍摄了大量的纪实资料和照片,
牛哥就是这样一个性情中人,一个率性耿直敢作敢为的山东汉子,详情请登录[url]http://cnc.zbhw.net/index.php[/url]

行云流水 2007-9-26 08:17

牛仔大哥确是好人,组织了很多有意义的活动,这是淄博户外界所公认的。他创办的山海间户外公社虽然具有公益性质,但不等于就是合法组织,就是正规组织。如果随便找几个人组建个组织,而不进行注册登记,那么还要工商局干什么?还要民政局干什么?

醉清风 2007-9-26 08:43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李明 2007-9-26 15:20

:lol 看来楼主还真上了什么瘾,拿着不是当理说,居然有弄出个二来。昨天同事们都说“你和他较什么劲儿,把它发到其他的网站上叫大家看看不就得了嘛。”尊同事至言我已经把此文发到省内其他车友论坛上了。为了咱淄博的面子就没有往新浪和搜虎等全国大的车友论坛上发。如果楼主有勇气就发过去,让全国车友见识见识。

此生寂寞 2007-9-26 15:29

存在和合法的辨证关系,大家继续讨论吧,闲着也是闲着

李明 2007-9-26 15:51

同事讲了一个故事,感到好象在那见过,说给大家听听:
        有一天老师布置同学写一作文题目是:我的家庭。一同学这样写道:我的家是全国最好的,因为我爸爸妈妈结婚是经过民政局正式批准的,(他的爷爷奶奶结婚时还没有民政局一说,不知道算不算数。——括号内为老师评语。以下同。)而且我们家有叔叔、姑姑、大姨等亲戚。爸爸妈妈在单位工作,单位上有科长、局长、主任等领导,爸爸妈妈结婚时他们都到场祝贺。(没有单位工作、没有领导到场祝贺的婚礼就不算数了?)我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因为我长的象爸爸妈妈,如果有人不相信可以带我去作亲子鉴定。(此地无银三百两)我爸爸妈妈工作认真负责,爸爸没有二奶和小蜜,妈妈没有情人。(这不是应该的吗,就这也算是个优点吗?)我们家庭是全世界最好的,虽然我座在井底,也只有小小年级但是我看到的天是最大的天。(此作文无法打分,建议拿回家叫父母看)
     那孩子把作文高高兴兴拿回家给父母看,父亲看了大怒啪啪二个耳光,一脚踢出门外“傻B儿子,给老子丢脸,书都念到狗肚子里去了。
      最后 借楼主一言:呵呵,文中并未点名,请勿对号入座。

[[i] 本帖最后由 李明 于 2007-9-26 16:04 编辑 [/i]]

行云流水 2007-9-26 16:06

给你发个不辞辛苦传播奖:lol

五月的麦子 2008-3-23 23:36

刚读到好文  赞一个:victory: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论淄博车友会的特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