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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死狗烹

兔死狗烹

汉高祖和明太祖,是中国历史上出身平民而贵为天子的“绝代双骄”。两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比如:都是无赖出身,都杀功臣,尊号都带一个祖字......
‘  祖’、鸡巴的意思,这是我鼓捣古文字时老师讲的,也是文字学家的共识。知道博友们不像鄙人这般粗俗,关于这两根‘祖’的神勇故事,我就不讲了。
昨天看了博友意思林的文章,谈了李世民和赵匡胤不杀功臣的无奈,知道了开国皇帝或开国猥人杀功臣本是惯例,深有同感。今天就抖搂出杀功臣的两位佼佼者来凑数,不敢借古讽今,古已有之而已。
汉高祖杀韩信,杀彭越,杀黥布,囚樊哙,走卢绾,将汉初分封的异姓王赶尽杀绝,——唯偏处一隅的长沙王吴芮能够善终。要说明一点,那就是被杀被逐诸人都有点儿冤。
将明与汉试作比较,有两点不同:一是明初的屠杀规模,远超汉代;二是朱元璋的杀人手段,远较刘邦高明。然而,规模大手段高,只是事情的表象。为什么要杀人?杀人能解决什么问题?是不是非杀人不可?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明白屠杀功臣到底具有何种意义,才能从笼罩着杀气的“相斫书”中发见传统政治的真相。不能离事而言理,先简略介绍有关的史事。
明代以前的君主制,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宰相协助皇帝处置国事。各个时期,宰相的名称或不相同,人数或不固定,职权也有变化,然作为官僚集团的领袖,作为对君权的制衡力量,宰相制无疑是传统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开国初期,残破之余,万事待理,宰相的作用更不可忽视。朱元璋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早在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他刚当“吴王”的时候,便设立了左、右相国。此后,直到明洪武十三年(1380),李善长、徐达、汪广洋和胡惟庸四人先后拜相。看来,朱元璋对宰相制度并无成见,乐以沿用。
但是,惟庸这个人或许天生反骨,在相位上毫不安分。据《明史》本传,惟庸于官吏之“生杀黜陟”,有时“不奏径行”;这是专擅行政、司法之权,也许有点过分,但行政、司法本由宰相统领,偶有过分的地方,究竟不算大错。让朱元璋恼火的,则是他隐瞒不利于己的报告,不让皇帝看到;至于收受贿赂,提拔私人,与此相较还算小过。惟庸终至乎惹上杀身之祸,则因他与仕途受挫的陆仲亨、费聚等人深相结纳,耸使李善长、陈宁、毛骧、李存义、林贤、涂节等文官武将,在国内组成反帝集团,对外则联络蒙古、日本,意图不轨;孰料明太祖“天纵英明”,洞烛其奸,乃先发制人,将“胡党”一网打尽。因牵及此案被杀者共计三万余人,其中,封侯者二十余人,五品以上大员不胜其数,为二千年君主制史上罕见的“大清洗”。此即正史所叙“胡惟庸案”。
然而,掩卷而思,不能无疑。刘基(伯温)暴毙于洪武八年,《明史》说是惟庸下毒;而惟庸被诛已在四年之后。此事可疑,但且按下不表,再说更可疑的。惟庸投奔元璋麾下在至元十五年,拜相在洪武三年,擅权始于洪武六年(右相汪广洋被黜,惟庸成为“独相”),至其被诛则已在六年之后。如此,若说元璋不知惟庸是个“奸臣”,难以置信。因为,朱元璋不可能花二十年的时间才认清惟庸的真面目。否则,元璋哪有资格开创一个时代?那么,此处亦可疑。更令人起疑的是,惟庸于洪武十二年被逮入狱,罪名并不是谋反,而是因为刑事案件(怒杀家仆)和行政上的絓误,(将罪妇分配给文臣为妾)。蹊跷的是,入狱后,突然有人出来指控他谋反,惟庸遂以此论死。更有意思的是,直到砍了他的头,也还是“反状犹未尽露”。要等到十年之后,因审讯其他罪案,有了意外收获,才得以“大著”他的“逆谋”,才开始执行连带的清洗。试问,如此重大的案件,是不是办得太具戏剧色彩了?让人联想到现实中的帝王将相,真跟戏台上的生旦净丑一样,唱的是“同一首歌”?
读史有疑,不能不再三思。凡为开创之主(或曰凡能集合一批人干大事业的人),理应具有一种特别的才能,那就是能够最迅速最透彻发现人性的弱点;还应有一种与之相辅的高明手段,那就是最大限度利用人性的弱点。曹操有两句名言,一句是“举才,勿拘于品行”,说的是,不求你品行不污、天性无缺,不怕你好名、贪利、沉迷于醇酒妇人,只要你有济物应世的本事,我就敢用,我就不愁找不到用你的方法。第二句是,“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这个“御之”之“道”,没什么玄虚,不过是用人方法,亦即前述之高明手段。譬如,好名的轻利,重利则不恤于名,敢作风流鬼的也不怕马革裹尸还。那么,分别委诸这三种人以讽谏、征税和治军之事,或能大收其效。至于好名太过,乃至苛责帝王;搜括务尽,以致戕害民生;战胜后纵兵淫掠,有损于军纪,这都不算大问题。
国家草创,外患略尽,而内忧方起。试想,与元璋一起打天下的人,自觉彼此出身差不多,才能差不多,付出的血汗也差不多。从前呼兄道弟,好不亲热,转眼之间,你是九五之尊,我却要北面称臣,触景生情,百感交并,心内自会生出不堪也不敢向外人道的想法。憋久了,就会病;病重了,就成狂;狂不可遏,则觊觎帝座之心油然生矣。这套逻辑不一定对每个功臣都产生效力,但只要有一个人这样想,元璋就会感觉不踏实。怎么让这个人自己蹦出来呢?此题极难解,或曰无解。因为,若不公然反叛,谁也找不出这个人。难道等这个人主动现身再对付他?然而一旦这个人起而造反,元璋大半已经对付不了他。于是,为了不致出现被动局面,只好“有杀错,冇放过”。这是所有不民主国家的通病,元璋不得不假定所有功臣都要篡位。但是,也不能对着功臣簿一通乱杀,要讲次序,讲次序,自然先杀名列前茅的。刘基与徐达,一文一武,功勋卓著,名次最前,杀之必不谬。只是,这两人根正苗红,只要其人不首先造反,绝不可能找到理由杀他们。怎么办?借刀杀人。
《明史》,惟庸尝诱使徐达家人福寿诬告徐达,孰知福寿不吃他这一套,反而举报他中伤元勋,这是多么严重的事情。但书上说徐达知而“不问”,元璋亦未对此表态,遂不了了之。洪武八年,刘基病,惟庸请了医生去看他,刘基遵嘱服药,旋即暴毙。也不见元璋追究,惟庸照样做宰相。这算借刀杀人么?惜不能起元璋于地下问他的口供。然徐、刘经此一遭,一废一死,俱不足威胁帝座。可以说,借惟庸为刀震慑功臣的客观效果达到了。首功既不足为患,接下来要铲除的就是其他功臣。只是打击面太大,单靠惟庸去联系家丁、配制毒药,效率不高,能用的招就只有以点带面,大兴冤狱了。这也是借刀杀人。不过与前有别的是,这一回是卸了磨,得杀驴了;于是,“胡惟庸案”发生了。当然,功臣如草荠,一拨割不干净。十二年后,元璋抓着凉国公蓝玉的毛病,借题发挥,再办一回大案,牵连入案者,“族诛万五千人”。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在专制下,兔死狗烹是必然之理。此不取决于杀人者之品性,而是环境逼使他非如此不可。因为:靠‘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立国的猥人,对战友的‘枪杆子’是不放心的......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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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尽弓藏 兔死狗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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