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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买卖中买方一直不过户怎么办?

二手车买卖中买方一直不过户怎么办?

   有个二手车买卖,买方付款提走车以后,一直不过户,卖方一直催促。现在卖方很担心,因为他是登记车主,万一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万一出现交通事故,实践中一般会把登记车主诉至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这样一个规定:机动车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权人交付的机动车存在质量瑕疵未及时告知买受人的,机动车所有权人也要适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山东省高院的意见不是法律法规,也不属于司法解释,一般来说,在山东省内能够得到执行,但是,出了山东省就不行了。
    我认为还是起诉之法院,要求买方过户(履行合同义务)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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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高院的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意见

   这个意见在省内的执行情况也不是很统一,张店区一个案子是根据这个意见判的,但是中院给驳回了。具体案情是:交通事故发生,受害方把实际车主和登记车主都诉至法院(实际车主把车挂靠在一运输公司名下,该运输公司为登记车主),一审判决运输公司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机动车挂靠经营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则上由挂靠机动车所有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被挂靠人向挂靠人收取一定费用的,其应在获取全部费用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但二审直接判决实际车主和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就加重了运输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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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楼主能不能研究完了把确定的意见发布出来啊

这里专业人士少,大家期待的是明确的答案,不是讨论的过程
优秀的,总是寂寞的。
QQ:2635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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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张明律师 的帖子

买方耍无赖不过户,我可不可以拿身份证到车辆管理所要求把我的车给封了?这样再出事故还与我有关吗?
宁静致远,简单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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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到车管所封车,只是封车的手续,不能够实际控制车辆。我认为还是诉至法院要求买方履行合同义务为好。首先,诉至法院,法院对买卖双方的买卖合同会有个确认。为什么这样说那,因为有可能出事故后,受害人可能直接把登记车主告上法院,而实际车主可能逃脱,这样,登记车主拿着买卖合同抗辩的话,因为无法查明真实性可能导致法院不予支持。
     其次,山东省高院的意见,不是法律法规,也不是司法解释,虽说在山东省内能够执行,但是不能绝对保证。
   再次,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我的个人意见,请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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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个人意见,请大家指正。

那么客气干啥?你是专业人士,你的地盘你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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