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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车友会服务单位标牌

10楼这个比较醒目,也有自己的特色

海不择小流,故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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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




第二个:




不错!:)这第二个比第一个好多了   :)

[ 本帖最后由 蓝波 于 2008-1-8 11: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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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王她她 于 2008-1-7 22:12 发表
送我个就成了
她她这个回复可以评为车友会最强回复帖了
在要走,369!愿所有车友安全出行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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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宁财神 于 2008-1-7 16:46 发表
咋没有车友会标志呢??
情迷今生苦做乐,酒为知己唱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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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了,不错.早就该办了,哈哈.......还是领导们辛苦了.致敬!!!
以车会友,以诚待人!车号:鲁M.JE000.呼号:BG4N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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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消费单位”

    非常的不妥   非常的不妥     应该是特约商户   指定?  这算什么?  大家说是不是?
俺就是群里的老虎!           电台呼号:BG4LIU  见了打招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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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选择的话  还是第一个
俺就是群里的老虎!           电台呼号:BG4LIU  见了打招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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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打点折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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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辛苦了

为广大车友又做了一件不错的事情

支持
让自以为是的人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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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还不错,我觉得还应该加上商家编号才比较完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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